李强出席这一开幕式,释放重要信号
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让古老的中医药...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新通报!8人被...
张伯礼:“说明白、讲清楚“中医药疗...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
爱国主义教育法表决通过,自明年元旦...
中方办宴,普京与中方高层并排入场,...
习近平致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的...
自贸试验区十年建设驱动高水平对外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
习近平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并主持召...
  >>  

联系我们:
《法制新闻联播网》由“一带一路法律专家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中心”主管。由《法制新闻联播网》编委会主办。由国源智库国际战略发展研究中心联办。
本网编委会,是由国家部委领导和公检法系统专家,新闻媒体行业资深人士组成。
本网以立足政法,宣传法制。弘扬正气,鞭挞丑恶。
开阔视野,警策人生。刊登各类法学理论,探索依法治国。本网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政法,纪检,监察,律协等相关部门协作;新闻信息互传联动。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院
投稿邮箱:f z l b w l @163.com

 

本网站声明
本网信息员闫海生,编号为:fzxwbwoo16号,采编证丢失,特此声明公告作废。
《法制新闻联播网》编委会
 2019年6月1日

 

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界一导游指责游客购物少没良心 旅行社:罚款停职并拉黑
 发布时间:2022/8/14 浏览次数:360

来源:九派新闻

8月9日,来自山东济南市的张女士爆料,张家界一位男性导游在大

巴车上,拿着话筒指责全车游客,称每个游客买了多少都做了登

记,自己作为导游对大家非常好,但大家购物太少,没有良心。


针对此番发言,有游客表示不满,该导游说道:“你们才交了多少

钱?我没让你们强制消费,只是让你们摸一下自己的心看是不是

热的。”


张女士向九派新闻介绍,8月6日,她与家人一起来到张家界旅游。

在来之前,为了行程方便,在网上与其他散客一起拼了个当地的

旅行社。据其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该旅行社名为“张家界青年旅

行社”。


签合同时,张女士缴纳了同行3人共1600元的报名费,但是到达张

家界后,旅行社又以自愿的名义,向大家收取了每人690元的景区

交通费。张女士说,“之前没说过要再交这么多钱,说是自愿,但

这个钱包括索道什么的,不交根本没法继续玩。”


8月9日,旅程第3天,原定计划是导游带大家去芙蓉镇和凤凰古城。

但早上8点,视频中的导游阿木就带大家来到张家界景区的购物

店,直到下午2点左右才乘大巴离开,不少游客3点多才吃上午

饭,并且只在芙蓉镇游玩1小时,便继续行程,当晚10点18分到

达凤凰古城。


张女士表示,自己和家人并没有购物计划,所以一直在外等待。她

说,当时非常热,大巴车一到购物店就关了空调,游客们无法待在

车内。购物店内也没有坐的地方,所以一家人坐在地上等了快6个

小时。


下午2点多,游客们回到大巴车后,导游阿木拿着话筒指责大家购物

太少。据张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导游多次质问大家“你们的心是不

是热的?大家摸着自己的良心想想我对你们好不好,你们再没有钱

购物,花几百块钱都没有吗?”


对于此次旅游,张女士说,“算上机票,这次旅行我们花了快1万,

我花钱不是为了看导游垮着脸怪我们不买东西的。而且4天行程

换了3个导游,这次旅游各方面的体验都非常差,希望旅行社赔

偿我6个小时的等待时间。”


游客王女士表示,旅游第二天时,导游阿木主动帮其搬行李,本来

对他是有些好感的,但随后其便索要了20元。第三天,在张家界景

区一翡翠店内购物时,阿木也一直指着一块价值1万多的玉,说这

个最好看。


对此,张家界青年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12日上午已有相关部门来

调查此事。该导游小名叫阿木,有合格的导游证件,是旅行社从外

面委派来的。目前已对其进行停职处罚,并罚款2000元。她说,

“这位导游已被拉入同行黑名单,相关的导游证件也已被旅游局传

唤。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不会要求强制消费的。”


据企查查网站显示,2022年7月28日,张家界青年旅行社因需要旅

游者另行付费旅游合同未载明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被张家界市桑

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惩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

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杜卓颖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

www.qgfzxwlbwlcm.com




 
人民网 |  中国网 |  新华网 |  中国新闻网 |  新京报 |  中国法学会网 |  中国政法大学网 |  民主与法制网 |  最高检察院网 |  最高法院网 |  公安部网 |  司法部网 |  国务院法制办网 |  国家新闻办网 |  中央宣传部网 |  中国网 |  中央台央视网 |  光明日报 |  经济日报 |  人民法治 |  记者观察 |  中国反腐法治网 |  北京天一堂医药科技研究院 | 

关于本站 - 广告刊例 - 战略合作 - 区域代理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法制新闻联播网 
主管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中心   一带一路法律专家委员会   主办单位:法制新闻联播网编委会  京公网安备1101110212025号

版权所有:北京五湖四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制新闻联播网   投稿邮箱:
fzlbwl@163.com   地址: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合生财富广场写字楼501室